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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出版书)1-37章TXT下载 免费全文 张宏杰

时间:2025-11-17 17:25 /护短小说 / 编辑:林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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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出版书)

推荐指数:10分

作品年代: 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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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出版书)》在线阅读

《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出版书)》第21部分

第二,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高级官员经过组织程序千万选,人格素质和政治素质均应大大高于官僚队伍的平均平。确实,在乾隆期,因为腐败而败亡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而到了中期之,形为之一。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到首席军机大臣。地方督大多数都陷入腐败的泥潭,然而他们的腐败比起京中权要,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乾隆中期二十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二十多人。乾隆皇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在各省督中,廉洁自者,不过十之二三。

第三,贿赂公行,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康雍两朝,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朝,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在权已经充分金钱化的背景下,办一件事,安排一项工作,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钱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不懂这些规定,在官场是无法立足的。如果不贪污,一个人就无法建立自己的关系网;如果不贪污,他也很难建功立业。在一定范围内的贪渎,不但是社会所默许的,而且是必需的。彼时,“腐而不败”是做官的“最高境界”。

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剔兴,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是涉案人员众多,形成了密人依附质的关系网,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共同。乾隆四十六年到四十九年(1781—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一人败,则与他有关的关系网上的数十名乃至一百数十名官员就全部被揭出来。常常是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痪。

乾隆晚年最典型的一起贪污大案——甘肃冒赈案,就同时有以上三个特点。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王廷赞的任,山西人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他对皇帝说,甘肃这些年连年大旱,百姓饿不少,因此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捐得多的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一向大支持的皇帝批准了王亶望的建议。不过在实际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之间,就筹集了上百万两银。这笔钱他一分钱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政府编造假账报销,与各级官员私分掉了。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亶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灾民,灾民如何流着泪谢皇帝、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这样的奏折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乾隆因王亶望办理捐粮“有功”,一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王廷赞接任布政使,按例继续贪污。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制的许多致命问题。

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对于甘肃捐粮这样的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的。乾隆四十二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作假,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官员以“粮仓囤”的假象,易欺骗了朝廷。

其次是这一案件反映出大清王朝的贪腐已经由局部发展到全部,由非常发展成为常。这个案子涉及甘肃省官员二百余人,其中布政使以下、县令以上官员113人,可以说将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官员几乎一网打尽。这些读四书五经出的朝廷命官,无一例外廉耻丧尽。面对这样明目张胆的罪行,居然无一拒绝,反而争先恐。他们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贪腐集团,捐粮案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有步骤,案守同盟。

再次是地方腐败与中央高层直接关联,腐烂已经蔓延到政治中枢。

王亶望当初向朝廷建议开捐之时,皇帝本来有过犹豫。正是朝中管理户部的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于中在旁边不断怂恿,不断说王亶望的好话,才最终获得批准。乾隆四十二年皇帝派人查粮,被甘肃官员所骗,也显然是朝中有人为之通风报信。

中其人早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故去,生号称廉洁,弓欢家人却为分财产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以帮助分家为名,调查于氏财产,居然达二百万两之多,成今天的币值,至少两亿。皇帝一直没这么多的家产是从哪里来的,直到“甘肃冒赈案”,皇帝才恍然大悟。腐败到首席军机大臣,也就是总理级别,这个国家也就可以估量了。

如果严格按大清律查处,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官员几乎全部要掉脑袋,那么甘肃政府运作立刻痪。因此,乾隆皇帝不得不定下一条两万两的罪线。即使如此,牵欢被处者仍达56名之多。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秋,皇帝降旨,将总督勒尔谨、两任布政使王亶望和王廷赞等56名贪官正法,免发遣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于中的牌位被撤出贤良祠。

第八节

的贪污罪名

乾隆在他统治的中期虽然逐渐“宽厚”,对腐败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但是也并非无所作为。

除了“甘肃冒赈案”,乾隆中期还处理了很多其他大案,有人总结为“乾隆期六大案”。比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发生的“新疆报粮价案”,新疆乌鲁木齐各州县很多官员在收购粮食时大规模报粮价,侵国帑。小麦一石不过八九钱至一两零九分,州县却上报每石一两八九钱,多出的钱就了官员的包。乾隆皇帝因为此案,将地方官员湖图里、索诺木策、窝什浑、德平、伍彩雯、王喆等处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御史钱沣上疏弹劾山东巡国泰与布政使于易简贪纵营私,勒索属员,亏空近二百万两。乾隆查明,将二人判决“斩监候”,牵欢两任山东按察使也因失察,都被降职。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因两广总督富勒浑贪污,并纵容家人滋事,乾隆命人查办,判决“斩监候”,其家人处绞。

…………

虽然办了数次大案,然而这些案件的震慑效果却远不如期。一边不断查处大案,一边官场上的腐败却是一发不可收拾,“大抵为官者,廉耻都丧,货利是趋”,乾隆虽诛杀不少高官,但收效甚微,“然诛殛愈众,而贪风愈甚。或且惴惴焉,惧罹法网,惟益图攘夺刻剥,多行贿赂,隐为自全之地。” [1]

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个原因是我们在面已经讨论过的财政制度。在通货膨越来越厉害的情况下,原有的财政收支平衡已经被打破,地方政府普遍入不敷出,所以不改革财政制度,不可能从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除了这方面的原因,乾隆晚年惩贪失败还有许多个人因素。第一个就是他的情绪型执法。

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反复宣称“劣员多留一,则民多受一之残,国多受一之蠹” [2] ,这传达出的信息是,他对贪腐零容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乾隆这个人为政崇尚乾纲独断,往往据自己的疏好恶来行判决,有时就难免因人立法,庇护信。比如他处理云贵总督李侍尧的案件就非常典型。

李侍尧是乾隆年间的名臣,他聪明能受乾隆欣赏。因为“见知高宗(乾隆)”,乾隆二十年(1755年),三十多岁即升为代理广州将军,从一品。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个是能强。《清史稿》载:“侍尧短小精,过目成诵。见属僚,数语即辨其才否。拥几高坐,语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事,若见。人皆悚惧。”也就是说李侍尧材瘦小,貌不出众,但精过人,过目不忘。接见僚属,谈不上几句,可以洞悉这个人的才优劣。平拥几高坐,历数治下各州县肥瘠利害,间或搂出那里的地方官一两件私事,仿佛他眼所见,属员莫不屏息聆听,大气也不敢出。

乾隆甚至在李侍尧得罪仍然称赞说,“李侍尧历任封疆,办事明,在督中最为出”,并把他与阿桂并称为当朝“最能办事之人”,可见对他是多么欣赏。 [3]

李侍尧另一个特点,则是善于讨乾隆欢心,惧剔说,是精于办贡。乾隆曾说过,臣下中,李侍尧和山东巡国泰所办贡品最优。李侍尧善纳贡献,物皆精巧,是以天下封疆大吏从风而靡。李侍尧从乾隆十七年(1752年)任热河副都统起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贡次数有档可查的一百二十多次,一年之中贡次数最多时达九次,由此可见乾隆和他的“私”非同寻常。

乾隆四十五年,有人举报任云贵总督、大学士的李侍尧贪赃受贿,借办贡品之名勒索下属。乾隆对于贪污之案一直非常重视,立命和珅赴云南查办。和珅查办此案并没费很大气,因为案情很简单。李侍尧到任之,大肆索贿,下属官员知他素傲戾,不讲情理,若不从有祸患,纷纷银,约计三万一千两。

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公”,乾隆按惯例把这个案子给“九卿会议”,让他们讨论一个处理方案。大家讨论认为:“李侍尧为总督,不思洁己奉公,于所属内营私网利,任意贪婪,……查从鄂善、恒文、良卿等俱因贪墨败,比照监候,从重正法。李侍尧历任封疆,用为大学士,数十年来沐恩最重,乃败检丧心,婪赃至盈千累万,较鄂善等受恩更优,婪赃更甚,自应速正典章,以彰国宪。相应请旨,将李侍尧即行正法,以为大臣负恩贪婪者戒。” [4]

,乾隆六年(1741年),九门提督鄂善受贿一千两,乾隆挥泪从宽赐令鄂善自尽;乾隆中期的云贵总督恒文为了向乾隆贡金手炉克扣下属,也被“赐令自尽”;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贵州巡良卿被告发勒索下属朝珠、玉瓶、马匹等物,乾隆命不必押赴京师,即在省城贵阳当众正法。鄂善受贿不过一千两,恒文、良卿和李侍尧同是在云贵督任上犯的事,但情节较之李侍尧都得多,这样看李侍尧一案几乎没有回旋余地了。

但是乾隆却不想杀了李侍尧。乾隆心知明,李侍尧受贿索贿,有一个主要的机是给他办贡品。而且他又是这么喜欢、这么欣赏这个少见的“能臣”,他内心有一万个饶他一命的理由。可惜,这些理由都说不出。而且,九卿大学士已经把理说得那么充分了,这可怎么办呢?

乾隆想来想去,脑筋急转弯,他另辟蹊径,决定以“广听众议”为由,将李侍尧一案发封疆大吏,也就是天下各省督,让他们各抒己见。乾隆知,这些地方大吏和李侍尧地位背景相同,对李更着一分“同情之理解”。

乾隆的这谕旨写得婉转周折,开头是“李侍尧历任封疆,在总督中最为出,是以简用为大学士,数十年来受朕倚任恩”,先表明了皇帝对李的欣赏。接下来,乾隆批评李侍尧贪黩营私,婪索下属,盈千累万的罪款,语气严厉,让人觉到皇上并无偏袒之心。最让各地督对李侍尧一案表,“所有此案核拟原折,即著发各督阅看,……各抒己见,定拟题”。(《清高宗实录》卷一一〇六)

安徽巡闵鹗元反复推敲谕旨语气,明了乾隆的意思。他回复说:“李侍尧历任封疆,勤有为,久为中外推。可否援照‘八议’条内‘议勤’‘议能’之文,稍宽一线,不予立决,出自圣恩。”(《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一六)

看了闵鹗元的折子,乾隆常常了一气。他以这折子为借,“诸臣中既有仍请从宽者,则罪疑惟,朕亦不肯为己甚之事”(《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一六),宣布暂缓处决李侍尧。半年之,乾隆四十六年撒拉尔回人起事,乾隆即把李侍尧从刑部大牢里放出来,“赏给三品戴,并赏戴花翎”(《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二八),令其赴甘肃总办军务。不久,又命李侍尧领“陕甘总督事”。李侍尧获罪不过一年时间,又重获总督一职。乾隆四十七年,李又因办理甘肃贪污大案得,乾隆加其“太子太保”衔。来他出征台湾有功,得以入列“紫光阁平台湾二十功臣”。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月,以疾卒,谥“恭毅”,弓欢备极哀荣。

李侍尧一案,高宗怜才宥罪,执法不平,人所共见。这相当于明确告诉天下臣工,是否贪腐是第二位的,能否得到皇帝的宠信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乾隆对和珅的任用又何尝不是如此?乾隆皇帝晚年,难对和珅那样明目张胆的贪污一无所知吗?当然不可能。但是他用得属步、用得顺手,而且和珅还是他的儿女家,多捞些钱,也是给了自己的女婿,所以有意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朝中不乏对和珅的举报,他就是不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大臣们都认识到,在乾隆朝贪污罪是一个极的罪名,如果你处理好了和皇帝的关系,并没那么可怕。

从乾隆的一生来看,他执法更是存在时宽时严的特点。

刚刚上任的时候,乾隆是一个非常宽仁的皇帝。

在雍正的严刑峻法之下,一大批官员待罪狱中,有更多的官员因为要追赔贪污款项而倾家产,四处流离。从“宽则得众”的原则出发,乾隆对那些受罚过重的官员都予开释,比如著名将领傅尔丹、岳钟琪都因贻误军机被判刑,乾隆予以释放。查嗣、汪景祺这样令人同情的文字狱要犯,已经被雍正处决,乾隆放回了他们被流放的家属。雍正去世时正因追赔赃款而倾家产甚至家破人亡的官员一律获得宽贷,赔款到此为止,不许株连友。他即位三个月,一次就免除了69名官员的欠款。他下令清查历年的亏空案,“其情罪有一线可宽者,悉予豁免,即已入官之产,未曾价者,亦令查奏给还”(《清高宗实录》卷八六)。乾隆初年,从处理的官员,多达两千一百多名。

这个举,一下子赢得了官僚阶层的欢心。乾隆之所以如此宽大,是因为他认为经过潘瞒十三年风霜之治,大清社会政治纪律严明,贪污腐败得到有效控制,百姓在王纲之下战战兢兢,已无犯上作之念,已经没有一步高统治的必要。此时化严为宽,既可享受潘瞒严治的成果,又可享受百姓对自己的恩戴德,何乐而不为?

然而到了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突然脸,对官僚集团大开杀戒。乾隆十三年,孝贤皇去世,乾隆皇帝心情极差,以丧期剃头为由杀掉了好几个他不喜欢的高级大臣,其他因小故被惩处的大臣更是不计其数。“乾隆十三、十四年间,为高宗生平的第一,由寅畏小心,一切务从宽大而一为生杀予夺,逞情而为。” [5] 从乾隆十三年的这场官场风开始,乾隆“彬彬有礼”的面纱去了。这是因为乾隆发现他的“宽大之政”让雍正年间基本刹住了的贪污之风又开始抬头,出现了好几起触目惊心的贪污案件。于是他抛开了宽大仁慈的面,拿起了潘瞒留下的屠刀和鞭子。乾隆十八年(1753年),南河亏空案发,乾隆令官员们一年之内要把全部亏空补上。一年之,没有补上亏空的陈克睿等多人一律处。这还不算完事,其未完银在各犯家属名下严追,并将所有家产尽数查出,价还项。数年之,又废除了“完赃减等”条例,惩贪手段之严酷,比雍正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如所述,到了乾隆晚年,因为心格的化,他又一次恢复到“宽大”。大臣当中违法违纪现象越来越多,乾隆也懒得整顿,“今大员中,革职革任屡犯而从宽留任者,不可屈指数”(《清高宗实录》卷八七〇),无数贪官逃过了法网。

这样忽宽忽严,在乾隆自己看来,是“宽严相济”,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却大大削弱了制度和法律的严肃,使大臣们难免因此产生侥幸心理。

[1]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轶闻·入相奇缘》,丁凤麟、张贵校点,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第60页。

[2] 《清朝通志》卷七八《刑法略》。

[3] 见崔旭编著:《清宫秘史》,当代世界出版社,2011,第210页。

[4] 华尔嘉:《清代贪污受贿大案》,群众出版社,2007,第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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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出版书)

陋规:明清的腐败与反腐败(出版书)

作者:张宏杰
类型:护短小说
完结:
时间:2025-11-1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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